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2015
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根据《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为吸引、凝聚优秀学者来我室开展高水平的凹土应用基础性研究,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和辐射作用。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依托淮阴工学院特设立开放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意义重大、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为
2
年,接收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2015
年计划支持开放课题项目
4-5
项,平均支持强度为
2
~
5
万元,拟资助研究方向为:
(
1
)凹土晶束解离相关理论及应用研究
凹土晶束解离技术及其在凹土增黏、改性等凹土深加工领域应用的基础研究;晶束解离工业化技术中的理论问题。
(
2
)高性能凹土基载体材料的开发及应用基础研究
以凹土为催化剂载体的复合催化剂制备及其催化性能研究;凹土作为酶和微生物载体的固定化技术及其应用基础研究;凹土在药物缓释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
(
3
)凹土基复合材料的开发及应用基础研究
针对凹土填充纳米增强机理的应用基础研究;智能型凹土基吸附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以及其它凹土复合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
(
4
)凹土基复合材料的机构
-
性质的分子模拟计算研究
针对凹土与有机物、金属纳米粒子等复合材料的微观结构及其相互作用的本质,通过量子力学第一性原理和分子动力学模拟研究凹土基复合材料的微观结构信息、在此基础上模拟计算预测其物理化学性质,与相关实验相互验证,构建结构
-
性能之间的本质联系,优化设计凹土基复合材料,为拓展凹土的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解决凹土基复合材料应用的基础理论瓶颈。
申请须知:
(1)
开发课题申请者原则上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2)
课题实施时间一般为
2
年。实验室优先资助有一定研究基础,又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尤其欢迎与实验室研究人员合作的申报课题。
(3)
课题验收标准:重点项目不少于
2
篇
SCI
收录论文,一般项目不少于
1
篇
SCI
收录论文。论文作者之一最好有实验室成员,署名单位可适当放宽,我校(淮阴工学院)和重点实验室可为第二单位,致谢中应出现基金资助号。
本实验室正式署名为
: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淮阴工学院
淮安:
223003
;英文署名为:
Jiangsu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Palygorskite Science and Applied Technology, 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uaian 223003, P. R. China
(4)
课题一旦立项,提交合同,经批准后,先拨付
50%
的经费给承担单位(提供发票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据),另外
50%
的经费在项目验收后可持发票到我校报销。由于我校
实施无现金报账,课题负责人需提供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报销经费将直接由校财务处转进课题负责人账户。
(5)
发票抬头填写“淮阴工学院”, 具体项目包括:
(
a
)与课题相关的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等
(
b
)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费、差旅费和资料费;
(
c
)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工作或者调研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
d
)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复印费、邮寄费等。
(
e
)办公用品和招待费等不在报销行列。
(6)依照课题进度,填写“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前1个月内提交《开放课题结题申请书》和《开放课题结题报告》,由实验室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者,3年内不得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7)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修改研究内容、或者要求中断等,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中断课题经费余额应归还本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与管理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淮阴工学院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为从事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场所及课题经费。
第二条
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课题
,
原则上在本实验室完成。课题执行过程中,使用本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时,与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措施。
第三条
本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将定期发布课题申请指南,接受课题申请。各年度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
9
月
30
日,评审期一般为
1
个月。
第四条
取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并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应共同署名,本实验室一般为第一或并列第一署名单位,不能仅在脚注中加以致谢。本实验室正式署名为
: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淮阴工学院
淮安:
223003
;英文署名为:
Jiangsu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Palygorskite Science and Applied
Technology
, 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uaian 223003, P. R. China
二、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第五条
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者,条件为:
校内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
第六条
课题申请者须在本实验室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填写
“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基金申请书
”
一式三份,填写好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寄送本实验室。
第七条
由实验室专家组审定获得开放基金的研究课题,决定基金资助金额。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八条
获得开放基金的研究课题,从接到资助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在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合同及课题实施计划。
第九条
开放课题期限为
2
年。课题负责人每年年底按
《
计划任务书
》
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简要进展情况报告,实验室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第十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
本实验室同意。
第十一条
课题结束后,应于三个月内结题,并向实验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原始材料。
第十二条
利用开放课题经费在
SCI
检索的杂志上发表论文者,再次申请课题时,将优先考虑。
三、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课题一经批准,将按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用款计划分年度拨款,该款使用权归课题负责人;当年拨付的课题款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十四条
课题经费各项开支标准均按淮阴工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项开支应按时在淮阴工学院财务处报帐和结算。课题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作出经费使用决算。
第十六条
申请者可使用实验室现有的设备
.
联系地址:
淮阴工学院
江苏省凹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
蒋金龙
邮政编码:
223003
电
话:
13915100532, 0517-83559056
传
真:
0517-83591190
E-mail
:
jljiang@hyit.edu.cn